日前,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開展中央級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內容顯示,本次評價考核范圍為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對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2017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評價考核。評價考核內容包括運行使用情況、共享服務成效及組織管理情況等。
據悉,根據評價考核結果,將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費等相應的處理。同時,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chuàng)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
通知要求,參評單位要對本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按照自評報告提綱(見附件)的要求,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上填報相關信息,形成自評報告,并打印紙質版(一式3份)交主管部門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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